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或及时披露的,深交所将采取何种纪律处分?

时间: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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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或未及时披露,涉及交易金额累计超过1亿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上,情节严重的,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开谴责标准的,深交所可以视情形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