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人员在公司转板后多久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转板前股份?

时间: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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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转板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限售期满后六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不得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转板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应当参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份限售的股东范围,参照适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相关规定,股份限售期为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减持转板前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