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提醒投资者注意,新股申购市值仅计算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其他限售A股、退市股票、优先股、B股、债券、基金等证券不计算市值;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均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